| 課程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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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課程學術性與實用性並重,學員可專修「中國語言及文學」或「專業中文」;設有必修科及選修科約共三十科,所涵蓋之學術領域與學科數目均為香港各院校中文碩士課程之冠,其中不乏本校獨有之科目。
- 選修科靈活性極強,專修「中國語言及文學」可任選一至三科「專業中文」,專修「專業中文」亦可任選「中國語言及文學」一至三科:足以配合個人興趣及工作所需,並具備「副修」概念。
- 專修「中國語言及文學」之必修科涵蓋古典文學、古典文獻學、現當代文學、文學批評史、古代語文學五大範疇,均衡發展,無論研究、教學、應世,皆能深造自得,遊刃有餘。「中國語言及文學」專修已獲教育局及語常會認可為中國語文主修課程;學員符合政府規定條件者可向語常會申請學費津貼。
- 專修「專業中文」之必修科包括:兩岸三地實用文、專業中文講論會,以及自政府及公共行政中文、商務中文、傳媒中文、法律中文、中文創意寫作五類十科中必修三科;課程適合專業人士及行政人員修讀。
- 課程於星期一至五晚上及星期六下午上課,方便學員工餘進修。除講課及導修外,另設有寫作坊及講論會,並邀請學者專家、業界先進作專題演講或出任客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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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讀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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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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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具備認可之大學學士學位 (任何主修科均可報讀)或同等學歷,並符合本大學之基本入學規定 (University General Entrance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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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附加條件:中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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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三項規定其中之一:
- 攻讀大專時期曾修畢至少一科中文書面語科目 (上課時數不少於三十小時);
- 於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取得D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
- 如未能證明符合上述 (1) 或 (2) 之規定,可參加本系特設之中文筆試,成績及格者即視為符合條件。(筆試程度與(2)相若,目的在測驗應試者之中文寫作及閱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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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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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以中文 (粵語或普通話) 授課,申請人如兼擅粵語及普通話,更有利於學習。(本課程並不包含培訓普通話能力之專門科目)
具備相關學歷/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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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年期與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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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一般修習期為兩年,最長可達五年。學費按學分計算,08/09年度為每學分 2,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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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國語言及文學專修 修畢本課程後,學員應能:
1. 深入探索及評析中國語言、文學與文獻之課題;
2. 熟知中國語言及文學研究之最新趨勢,包括著名學者所作之評論詮釋;
3. 從不同視域評估中國文學與中國語言之應用;
4. 將中國語言及文學之知識以及傳意、賞析之能力應用於當世;
5. 從事中國語言及文學之學術研究並具備高度之研究才能與技巧。
(二) 專業中文專修 修畢本課程後,學員應能:
1. 深入分析中國語言之特質及其如何應用於香港與中國大陸之實務;
2. 通過對比及分析香港與中國大陸之專業中文以增強本身之專業中文素養;
3. 以專業水平撰寫各式專業中文文件並在商務中文、中文創意寫作、政府及公共行政中文、法律中文、傳媒中文五大範疇中能勝任一至多個範疇之高層次工作;
4. 與不同專業之知名人士及專家商榷專業中文之各種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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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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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中國語言及文學」專修已獲教育局及語常會認可為中國語文主修課程;學員符合政府規定條件者可向語常會申請學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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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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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此處瀏覽本課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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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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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此處瀏覽本校招生處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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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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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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